政策兑现暖人心 家电下乡进万家
“家电下乡”自2008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,在旗委、旗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以及各乡镇、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我旗家电下乡工作运转有序,实现购销两旺。截止9月30日,杭锦后旗备案销售网点29家,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941台,销售金额达496.1万余元,其中:冰箱(冰柜)销售1621台,销售金额300万元;彩电销售442台,销售金额56.8万元,洗衣机销售413台,销售金额39.7万元;手机销售149部,销售金额8.5万元;电脑销售201台,销售金额62万元;储水式电热水器销售10台,销售金额1.1万元;太阳能热水器销售105台,销售金额28万元。财政已累计兑付补贴资金76万元。在推广的过程中,为简化兑付程序,进一步提高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。9月23日,财政局、商务局联合组织全旗29家销售网点召开了《家电下乡补贴简化政策》工作会议,会议研究决定,从9月27日起,我旗正式实行家电下乡补贴简化政策,推行“家电下乡一站式服务”——即施行“财政预拨、网点代付、农户先领、定期结算”的现买现付方法。农民在销售网点购买“家电下乡”产品时可享受选择、购买、领取补贴、送货、安装集中办理的“一站式”服务,而不用拿着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发票、直补专用存折到乡财政所申领补贴,大大提高了我旗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兑付速度,并且得到了农民与销售商的一致好评。 补贴简化政策要求:一是销售网点在代付补贴资金的同时要把好手续关,将购买人的产品标示卡及有效证件和发票复印在A4纸上便于提交财政所统一结算;二是乡镇财政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销售网点兑付补贴资金;三是商务局要加大排查监管力度,每月对各销售网点抽查一次;四是通过媒体、户外、报纸、发放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,让农民尽早知晓简化程序,提高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。使家电下乡这项惠民举措既深入人心,又深得民心。 |